孟德斯鸠说过(文案精选139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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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024-04-12 08:28:10 浏览59

孟德斯鸠最著名的一句话

1、孟德斯鸠经典名言

(1)、    他是中世纪的欧洲最有影响力的人物,带领着西多会的发展,影响了整个欧洲几百年的发展,教皇尤金三世是他的学生,也是他发动了德法两国的屌丝、破落户进行了第二次十字军东征。他可以直接当面斥责国王君主,至于生个二胎,离个婚啥的,只要他想管,没有他管不到的,埃莉诺和路易七世的离婚都是经他同意才分道扬镳的。

(2)、澳大利亚芬格富酒业集团地址:西澳省福临河芬格富路276号

(3)、    圣伯纳德,是他那个时代的无冕之王。

(4)、可见,植物基本上是被归为物质世界那一块的。

(5)、在达朗贝尔的辩护中,这段话十分重要。甚至比对分类法的强调更重要。因为它突出了一种特殊的写作方式问题,而正是这种写作方式揭示出了《论法的精神》的基本品质。按照达朗贝尔的说法,孟德斯鸠之所以采取含糊其辞的写作方式,是因为要照顾“平庸的读者”。这些读者并不习惯于分类法,在精致又繁杂的分类面前,他们必定晕头转向,丧失阅读兴趣。这样一来,想要教育大众就没有可能了,而孟德斯鸠的意图就在于启发民众(序言,第10-11段)。

(6)、在十八世纪相隔遥远且交通不便的大洋彼岸,孟德斯鸠何以获得有关中国的讯息?后来的研究表明,孟德斯鸠通过与几位曾在中国居住过的传教士的交往,获得了大量有关中国的信息,对古老中国的观感亦由此产生。

(7)、孟德斯鸠认为,如果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于一个人或一个机构,那么就可能会出现暴虐的法律创制并付诸实施;如果司法权不与立法权分离,法官与立法者合二为那么公民的生命和自由将由专断的权力处置;如果司法权与行政权合并,法官就将拥有压迫者的力量;如果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构拥有这三种权力,那么“一切都完了”。(107)

(8)、对父亲的敬重意味着父亲以关爱回报子女。与此同理,长者以关爱回报幼者,官员以关爱回报属下,皇帝以关爱回报臣民。所有这一切构成礼仪,礼仪则构成民族的普遍精神。

(9)、衡量一個人的真正品格,是看他在知道沒有人發覺的時候作些什麼。

(10)、施特劳斯提醒我们说,显白写作是一种被当代学者遗忘的、重要的政治写作方式,而几乎所有古代的政治哲人都懂得这种区分,“至少从文学史家的观点来看,典型的前现代哲人(很难把他们与前现代诗人区别开来)与典型的现代哲人最显著的区别就在于,他们对‘高贵的谎言’、‘虔诚的欺骗’、‘迂回方法’或‘真理的节约’持完全不同的态度。一个伟人居然会故意欺骗他的大多数读者——每个正派的现代读者哪怕只是听到这样的暗示,也一定会惊讶不已”《迫害与写作技艺》一书明确提及有关孟德斯鸠的写作方式的看法,在施特劳斯看来,孟德斯鸠也是擅长运用显白写作的启蒙哲人。《论法的精神》的笔法其实就是显白写作的笔法,从表面上看,它是哲人撰写的有益于社会的教诲,这部分教诲是通过表面上的、常常是优美的言辞表达出来的,它充分考虑到了大多数人的所思所求,却是写给未来的立法者看的,唯有他们懂得人类政治生活的本质。这才是在显白教诲背后的、有实质意义的教诲。可惜的是,现代人无法理解这一独特的写作方式,因此也就不能把握孟德斯鸠的隐微教诲,一部耗费了二十年心血写成的大书,却被视为一部零散的论文集,而根本无法透过《论法的精神》的笔法看到这本书所涉及的“宏伟的主题”(序言,第16段)。

(11)、注意,许译本把“道德法”(lesloisdelamorale)翻译成了“道德规范”,不妥。

(12)、孟德斯鸠对霍布斯的这条批评,说的是霍布斯把自然状态中的人和社会组成后的人混淆了,并将后者代入了前者。后来卢梭在“二论”中对霍布斯也有相似的批评,并据此区分了纯粹自然状态”和(霍布斯意义上的)自然状态。

(13)、    查理曼统一了欧洲,土地多的不得了,葡萄园也都是他的,波尔多、勃艮第、安茹、昂热、莱茵河、阿尔萨斯、罗纳河谷、普罗旺斯等等等等。他很关心葡萄种植和储存,领主们每年都要汇报当地葡萄酒的产量和品质。这一举措,极大地推动了各地葡萄酒的发展。

(14)、我們在那些同我們一樣虛榮的人們面前講話,他們虛榮心受折磨的程度恰與我們虛榮心得到滿足的程度相等。

(15)、是说必须要有一个primitivereason,才能保证后面的法吗?

(16)、读书会上的朋友指出,第二节后面的那几个自然法条目,其实都是根植于孟德斯鸠对自然状态中的人的形象的描述的。比如,因为觉得自己弱小,才会去想要和平,等等。

(17)、我们不要忘记了,即使统治者也有不同的利益集团,利益之争会使他们产生相互约束;同时,在法治国家里,还有舆论自由和人民的制约,一切机构的权力最终来源于人民;再者,还有凌驾于一切机构之上的法律。

(18)、    其实孟德斯鸠是他的姓氏,这位男爵的全名很长,姑且就以国人习惯,将错就错地用”孟德斯鸠”吧。孟德斯鸠也是个土豪,他既是拥有酒庄,而且也是酿酒师,他不但喜欢匈牙利的甜酒,对莱茵河的雷司令和意大利的酒情有独钟。

(19)、中国立法者以天下太平为治国的首要目标。在他们看来,俯首听命是维持天下太平的有效手段。基于这种想法,他们认为应该激励人们敬重父亲,为此他们不遗余力。敬重父亲就必然与敬重所有可以视同父亲的人相关,诸如长者、老师、官员、皇帝。

(20)、    没有詹姆士,今天的葡萄酒世界会少了很多乐趣,比如螺旋塞、比如盒中袋、都是在澳洲发扬光大的。

2、孟德斯鸠说过

(1)、谨记自己总会死去,是让自己避免陷入“人生有所失”思考的最佳方法。

(2)、   西蒙不但对酒的了解极深,同时对美食的推广,美国禁酒令废除之后,他成立国际葡萄酒和食品协会IW&FS,遍布欧、亚、美洲等地的多个国家,至今还在运营。

(3)、   巴斯德当时有个主顾,这个人就是拿破仑三世——1855年的巴黎世博会上让法国葡萄酒名声大噪的人。巴斯德不负国王所托,发现了葡萄酒变酸是由于微生物的作用,他的巴氏消毒法,解决了酿酒人上千年的困扰。

(4)、孟德斯鸠关于法是人类理性的体现、关于自然法和实在法根互关系以及必须建立一种理想法律的理论,对于当时反对封建国家制度和法律,反对中世纪的神学论,从而为建立资产阶级国家与法开拓道路,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由于时代的限制和阶级的局限性,他的法学理论仍然不能摆脱主观唯心主义的束缚。

(5)、可以发现,这段话(尤其是拿自己和柏拉图作比)是很反讽的。孟德斯鸠对法国旧制度的政体究竟持什么态度呢?这个当然要看书里的正文才能确切知道。不过,如果前面题词里的那句话可以按照“天才与自由”那个说法来理解的话,那么孟德斯鸠对旧制度里自由的缺乏显然是很不满的。另外,据读书会上的一位同学补充说,孟德斯鸠妻子一家都是新教徒,但路易十四大规模迫害了法国的新教徒。由此看,他对法国的政体颇有微词也不奇怪。

(6)、立法机构还可以再分成两个部分,交由两个不同的立法机构行施,这就是上议院和下议院。

(7)、“自然状态下的人具有认知能力,但知识相当贫乏。人的最初思想显然绝非思辨意识。人首先想到的是保存自己,然后才会去思索自己来自何处。因此,人起初感到的是自己的弱小,因而十分怯懦。如果需要对此提供实证,那么,丛林中的蛮人便是。任何东西都会使他们颤栗,任何响动都会把他们吓跑。”(13)

(8)、在自然法的前提下才是人为法,它只适用于人类社会。人为法必须以自然法为前提,不得违背自然法。人之所以需要法律,正如自然界需要法律一样,没有法律就没有秩序,也就没有正义可言。可以说兽有兽法,人有人法。

(9)、不过,如前所述,这种法律多元主义并不能掩盖他在全书中洋溢着的法兰西情结。有学者评论,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一书的主旨并不在于描述各种法律及其精神,而在于改良法兰西宪制。(118)这个结论当然过于武断而有争议,但是全书字里行间确实充满着他对现实法国政治的不满,从他对法精神详细而系统的论述过程中,探寻法兰西民族的一般精神并且依据这种一般精神来安排法兰西的宪制与法制确实是他所追求的重要目标。英格兰宪制既然是一个榜样,但这个榜样又不能直接进行移植(违反法精神学说的基本原理),那么到底这一榜样有何作用呢?孟德斯鸠用心良苦,他寻找到英格兰与法兰西的共同祖先——日耳曼蛮族,也就是法兰西与英格兰共享部分“一般精神”,他详细论述英格兰宪制,又详细论述法兰西法律史。因此,有一个推论应该可以成立,虽然孟德斯鸠并未直接写出来:英格兰宪制中的权力平衡(包括中间权力结构与国家权力分立)和自由精神,是法兰西民族可以容纳的“一般精神”组成部分,也就是说,法兰西也应该放弃当时的绝对主义国家理念,迈向一种混合宪制,这才是法兰西之法及其精神,法兰西的自由“自在”。

(10)、《论法的精神》在出版之后所面临的指责,多针对所谓含糊性的问题,即他没有清晰、有条理地表述自身的思想。即便当代的研究者也如此认为,萨拜因(GeorgeH.Sabine)认为,(这本书的)主题没有连贯性,书中充斥大量不相关的内容。因而他就觉得《论法的精神》一书缺乏结构安排。思想史家贝克尔(CarlBecker)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即认为《论法的精神》不是一部系统的政治学论著,而是一部支离破碎的反思作品,实际上是一部论文集。但这种指控显然同孟德斯鸠本人的立场背离。他似乎早就意识到自己将遭遇这种指责,在《论法的精神》的“序言”中,他请求读者们不要对这本花费二十年心血写出的著作妄下结论,“想要探明作者的意图,也只有读完整的著作才能发现”,“我的原则绝非出于自己的一孔之见,而是从事物的本性中演绎出来的。”(序言,第1段)

(11)、怎样才能制约对权力的滥用?有什么力量能约束它?通常人们认为可以有两种途径:一是道德自觉,二是人民监督。

(12)、这是“序”的最后一段话。读书会上有同学提出,孟德斯鸠说自己并非毫无才具,可能是和“无母之子”的题词有对应关系。如果从“才华和自由”的说法来理解题词,那么说自己有才具,就可以理解为再次暗中强调,虽有才具而无自由。这样的话,那就又和孟德斯鸠对他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政体的判断关联起来了。

(13)、变坏的绝不是新生的一代,只有在年长的人已经腐化之后,他们才会败坏下去。

(14)、礼貌使有礼貌的人喜悦,也使那些受到人家礼貌相待的人们喜悦。

(15)、   “好葡萄酒是种出来的”,这个在今天深入人心的理念,就是裴诺倡导的。

(16)、我見過一些人,德行美好,而態度自然,使人們感覺到他們身懷美德,因為他們恪盡天職,毫不勉強,一切表現,如出本能。他們決不至於長篇大論,指出自己稀世的優點,因為他們自己彷彿根本不知道有這回事。

(17)、    作为一个吃货,还是一个酒鬼,都应该知道西蒙老先生。

(18)、    来到澳洲前,詹姆士造访西班牙和法国专门收集葡萄苗,带回来了543穗葡萄苗试种,其中362个成活的葡萄苗,成就了今天澳大利亚的葡萄酒。尤其幸运的是,詹姆士是在根瘤蚜大爆发之前完成了苗木的迁徙,澳大利亚由此躲过一劫。

(19)、15^例如,施米特、施特劳斯、奥克肖特、瓦伦德等著名学者都对此做过论述。

(20)、啊!誇獎的話,出於自己口中,那是多麼乏味!

3、孟德斯鸠最著名的一句话在没人的时候

(1)、江湖地位:超群的文治武功,传世的都是经典。

(2)、    巴斯德和他的助手盖荣(UlysseGayon)还创建了酿酒研究所,该研究所在随着葡萄酒学院合并到波尔多第二大学,如今是全球葡萄酒科学的殿堂级学府,培养出名人无数。

(3)、我们的生命是天赋的,我们惟有献出生命,才能得到生命。——泰戈尔

(4)、中华帝国构建在治家的理念上。儿媳妇每天清晨是否前去侍候婆婆,此事本身无关紧要。可是,我们如果想到,这些日常细节不断地唤起必须铭刻在心中的一种感情,而正是每个人心中的这种感情构成了中华帝国的治国精神。我们就会明白,此类具体行为没有一件是可有可无的。

(5)、法治还意味着法律只应约束人的行为,而不能约束人的思想。法律可以规定人应当怎样行为,却不能也不应规定人怎样思想。假如思想可以犯罪,就没有任何自由可言,没有什么事情不可以是犯罪了,人也不可能再有任何尊严可言。

(6)、孟德斯鸠是一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在学术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得到了很高的荣誉。曾被选为波尔多科学院院士、法国科学院院士、英国皇家学会会员、柏林皇家科学院院士。

(7)、江湖地位:仅仅能吃算不上吃货,吃货也是有境界的。

(8)、孟德斯鸠笔下的“法”,兼有实在法和普遍法则的双重涵义,而这种双重涵义在《论法的精神》中广泛存在,联结着各个共同体的生活世界,化为各个共同体的生活方式,凝聚成各个共同体的“一般精神”;而生活在各个共同体中的智能主体,不仅要去把握自然世界中的法则,同样要去创制、完善生活世界本身的规则,按照孟德斯鸠的话来说,“我们观察局部,只是为了对整体做出判断;我们考察一切原因,是为了看清一切结果”。(136)

(9)、读书会上的朋友指出,这一条对平等的说法,是对着霍布斯“论自然状态”里关于平等的说法写的。也即,所有人在身体层面都同样脆弱,只要几个弱小的人一起,就能干掉很强壮的人。换句话说,这是“脆弱性”或“可杀性”意义上的平等。

(10)、一切擁有權力的人都有濫用權力為自己謀求私利的傾向;任何專制的國家的教育目的都是在極力降低國民的心智。

(11)、孟氏考察了不同国家权力的分立情况,他认为在土耳其,苏丹掌握三种权力,形成了专制;而意大利一些号称共和国的地方,三权也是合一的,因此,这些地方名为共和,实为专制;威尼斯虽然表面上三权为三个机构所掌握,但是因为这些机构的官员都来自同一个集团,实质上“几乎只有一种权力”;欧洲一些国王也独揽大权,这是专制的开始。

(12)、译者给了两种可能的解释。其本书是一本没有先例的著作。其孟德斯鸠曾对友人说,撰写伟大的著作既需要父亲(天才),也需要母亲(自由)。那么,“无母而生”就是指他只有天才,而无自由。

(13)、   上榜理由:微生物学的奠基人,没有巴斯德,你们就喝醋去吧。

(14)、当然,18世纪末的法国大革命显然并没有贯彻孟德斯鸠的理论,而钟情于卢梭更为激情洋溢的共和主义理论。对于孟氏死后三十多年爆发的那场革命而言,他既没有预料到也不曾希望发生,甚至有不少人认为他无法脱离其所在的阶级,是保守的,甚至是反动的;但也有人认为,孟氏的著作与思想仍然在客观上为这场革命作了准备。(119)这是孟德斯鸠的悲哀。他的自由理想和启蒙精神,主要用以反对绝对主义国家观和教会神权,但他却寄希望于不同阶层与政治势力之间的均势,通过不同阶层与政治势力分享不同权力来达致一种宽和政体的出现,但是这种带有“贵族自由主义”色彩(120)的自由理想、分权理论与混合政体的追求被人类理性的狂热所吞噬,轰轰烈烈的国法大革命,让法兰西混合宪制成为一个无法成真的梦想,对自由精神的追求最终被激进的平等热情所吞没,法兰西君主政体崩溃,而大革命后建立的共和政体最终也陷入了“自由革命的专制命运”。(121)

(15)、法国启蒙运动时期思想家、律师,西方国家学说以及法学理论的奠基人,与伏尔泰、卢梭合称“法兰西启蒙运动三剑侠” 。自幼受过良好教育。曾任律师、波尔多议会议长。

(16)、虽然法律全球化的时代已经到来,但是地球并未形成一种统一的“一般精神”,各个国家与地区的法律差异依然存在,法与其他环境因素之间的“必然关系”随着环境因素的改变而改变,因此,自然变迁与社会转型也影响着法律的更新。在中国语境中,寻找中国法的“一般精神”也成为民族复兴的任务之但针对中华民族的“一般精神”包含着何种因素,已然出现了分歧。法律移植与本土资源的老话题在新的大国崛起的语境中继续争论,甚至还出现了法律输出,为他者提供“一般精神”的自信。

(17)、《论法的精神》在阅读上带来的主要困难,源自其隐微的笔法。孟德斯鸠采取了独特的写作方式,各个部分从表面上看缺乏逻辑关系,论证是由史实堆砌而成。但我们务必首先注意,他并非一个客观的史家。

(18)、又,“爱国”和“爱平等”在这里都被视为(政治)美德在共和国中的表现。然而,爱国和爱平等之间可以完全融洽吗?二者之间不存在张力吗?至少,这里所说的平等,不可能是普遍意义上的平等,而只可能是国家之内的平等。

(19)、喜愛讀書,就等於把生活中寂寞無聊的時光換成巨大享受的時刻。

(20)、另,这里孟德斯鸠把“哲学家”和“立法者”给分开了。而在柏拉图《理想国》里,哲人—王(Philosopher-King)就是立法者。又,还可以比较卢梭对立法者的讨论,尤其《社会契约论》第二卷第七章。

4、孟德斯鸠说的话

(1)、變壞的絕不是新生的一代,只有在年長的人已經腐化之後,他們才會敗壞下去。

(2)、最早提出系统的分权学说的资产阶级法学家,是英国的洛克,他在《政府论》一书中阐述了三权分立思想,认为国家政权的最好形式是议会制君主立宪政体。孟德斯鸠的君主立宪思想和三权分立学说正是在洛克的思想和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度的影响下形成的。孟德斯鸠把各国政体分为共和、君主和专制三种,它们分别体现品德、荣誉和恐怖三种原则。他认为英国君主立宪政体是一种理想的政治制度,因为它实行了分权,使公民自由得到保障。

(3)、    西澳—拥有世界上最古老的土壤和葡萄藤,同时崇尚传承而又注重创新精神。    这里出产的葡萄酒产量虽然只占全澳大利亚的3%,但出产优质和高级别葡萄酒却占了全澳大利亚的25%以上。

(4)、 懂得自爱,从不自夸,对听者心存敬畏,既不贬低自己,也不伤害他人的自尊,这样的人才是幸福的人。

(5)、 法国有句格言说,因等不及提拔而心灰意冷的小官,绝不可提拔,在我们看来,这些人因碌碌于琐事而锐气尽消,囿于细枝末节而不堪重任。一个人而立之年没有当将军的才干,永远休想当上将军。如果不能一眼望穿数法里外战场上的种种形势,不能在胜利时充分发挥己方的优势,失败时充分利用己方的资源,凡是缺乏这种机智的人,永远不可能具有将帅的才干。正因为如此,我们把显赫的重任赋予上天派来的兼具胆略和才干的伟人。

(6)、造物主需要遵守自己所创设的法则吗?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孟德斯鸠这里所持的意见看起来是肯定的,也就是说,他设想的上帝形象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上帝。

(7)、    波尔多种麦子?那么贫瘠的土地真的够呛。

(8)、    他活了92岁,从事葡萄酒写作生涯的66年中,他总共出版了104本著作。

(9)、“本书谈及的事物难以计数,如果其中某一件出乎我的意料而冒犯了读者,那绝非因为我用心不良。我生就不喜欢与人抬杠。柏拉图为自己出生在苏格拉底时代而感谢苍天。我也对苍天怀有感激之情,因为它让我出生在如今我生活于其中的政体里,因为苍天要我听命于它让我爱戴的那些人。”(4)

(10)、   江湖地位:无数顶级高手的祖师爷,你懂的。

(11)、能將自己的生命寄託在他人的記憶中,生命彷彿就加長了一些;光榮是我們獲得的新生命,其可珍貴,實不下於天賦的生命。

(12)、在霍布斯的论述中,从自然状态到政治社会的转变,是相当关键性的一步,后来的学者也花了相当大的功夫来搞清楚这种转变是如何得以可能的。(16)后来的政治哲学家,如洛克、卢梭,也都用了大力气来在这一点上批驳霍布斯。

(13)、当然,也有人不喜欢他老人家的”散文诗”,罗伯特•帕克就是其中之一。

(14)、更精确地说,霍布斯所说的自然状态其实是社会解体状态。因而,自然状态中的人,其实也就是社会解体状态中的人。在霍布斯看来,人在自然状态中,以及人从自然状态进入到政治社会的过程中,人性是不发生改变的。

(15)、圣伯纳德本人博学多才,粉丝无数。修道院要发展壮大,要和上帝对话,修道士们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种葡萄、酿酒。顺便澄清一下凿石头这事儿——修道精神并不是人人都有,修道院都腐败成啥鸟样了,内部阶梯明确,告诉你,凿石头的都是屌丝,土豪出身的谁干这个啊。

(16)、共和政体指由全体人民或部分人民掌握权力的政体,具体包括民主共和国和贵族共和国。在历史上,这种政体多存在于古希腊与古罗马的城邦之中。古希腊古罗马的城邦要求公民具有爱祖国的德性,要将个人利益置于公共利益之后。这种政治原则压抑了个人的自然情感与自然利益。要维持这样一个政体的运转,必须采制定各种严格的制度并确保平等分配。孟德斯鸠认为这种德性或公民精神可能是伟大的,但由于悖逆人的自然情感,不可能保持长久。

(17)、同时,17世纪在英吉利海峡彼岸发生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以及18世纪欧洲启蒙思想家笛卡儿、洛克等人的哲学、政治、法律思想无疑也对孟德斯鸠有很大的影响。例如,他的三权分立学说除受洛克的影响外,是以英国革命后建立的君主立宪制度为根据的。

(18)、自古以来,权力就如同野兽,总是与血腥和暴力联系在一起,几乎没有办法束缚它,所以便有了同样古老的学问——政治学,来探讨权力的秘密。

(19)、尽管施特劳斯并未写过有关孟德斯鸠的专论,却多次谈及孟德斯鸠,注意到了他独特的写作方式。例如,他在“迫害与写作艺术”一文中就明确地使用了《论法的精神》做例子,并借他人之口,谈到《论法的精神》有“很好的、甚至绝佳的构思”,并且谈到《论法的精神》在构思上的表面上的含糊以及表面上的文学性瑕疵,要归因于审查或迫害。施特劳斯究竟想要用《论法的精神》说明什么呢?

(20)、很多人认为孟德斯鸠的最大贡献是分权制衡,但联邦制其实并非美国立宪者的独创,是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为联邦主义者提供了可以转换为现实的灵感。孟德斯鸠去世32年之后,《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获得批准,根据这部宪法,美国成为由各主权州组成的联邦国家。

5、孟德斯鸠十句话

(1)、什么样的“表面秩序”?孟德斯鸠抛出一个词:普遍精神,即在各种因素作用下,一个民族“受气候、宗教、法律、政体准则、风俗、仪表等许多因素的统治,由此形成了普遍精神。”

(2)、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

(3)、专制政治的原理就是恐怖;财产权是道德之神。

(4)、但对各民族来说,总会有一种力量更大:“野蛮人只受自然和气候的支配,日本人受暴虐法律的支配,风俗为斯巴达定了基调,政体准则为罗马定了基调,中国人则受仪表的支配。”

(5)、我是我所知唯一一个在一年中失去5亿美元的人…这对我的成长很有帮助。

(6)、他所理解的法律,是建筑在自然法基础之上的。自然法的含义接近于“自然法则”,是自然形成而非人为。万物都有法,都受自然法的约束。在动物界,自然法有四条原则:和平、寻找食物、自然的爱慕和过社会生活的愿望。

(7)、在《论法的精神》和《波斯人信札》中,孟德斯鸠还提出了许多关于刑法、民法和国际法的理论。他强调没有法治就没有自由,主张建立法治国家。他把国际法的产生追溯到古代,指出“一切国家都有它们的国际法。甚至那些吃战争俘虏的易洛魁人也有他们的国际法。他们派遣和接受使节;他们懂得战时与平时的权利。”他把战争分为正义的与非正义的战争,反对侵略战争。

(8)、    香槟其实不是这个修道士发明的,这没有任何争议。

(9)、孟德斯鸠被后世称为自由主义代表人物,他的理论也被冠以自由主义(法)哲学之名。(93)但是孟氏笔下所推崇的自由,是适度的自由,也即自由“自在”,依据“自然秉性”的自由。因此,他一方面详细论证英格兰宪制及其政治自由,详细论证英格兰法与政体与这个民族的习俗、风尚和秉性的关系,强调自由英格兰的“一般精神”,但他同时又认为英格兰的自由不可模仿与移植,只能根据一个民族或国家的“一般精神”,依据其“自然秉性”,“以自己的方式向政治自由靠拢,或远或近”,探寻一个更为“适度自由”的未来,这才是最佳选择。因此,我们可以说,论述英格兰宪制是孟德斯鸠思考法兰西未来走向的铺垫与伏笔,英格兰宪制是最适合英格兰民族“一般精神”的宪制,英格兰法是最适合英格兰民族自然秉性的自由之法。那么,符合法兰西民族“一般精神”与自然秉性的宪制与“自由(自在)”之法又是什么样的呢?太阳王路易十四时代对王权崇拜达致无与伦比地步的绝对主义君主制(absolutism)(95)离专制政体(despotism)还有多远?

(10)、第不强迫任何人去做法律所不强制他做的事,也不禁止任何人去做法律所许可的事。

(11)、因此,孟德斯鸠考察了直接目标为政治自由的英格兰君主政体。(96)他笔下对英格兰宪制的推崇举世闻名,“在很长时间内,即使在英格兰也被认为是权威之论”。(97)后世有学者认为,孟德斯鸠传播和强化了视英国的制度为实现政治自由的手段这样一个信念。(98)但更为重要的是,他在此过程中以典范的方式验证了他的“法精神”理念,一个民族的法制与宪制如何与其“一般精神”相适应。英格兰宪制的核心在于“自由”,这种自由已经由英格兰的“法律”加以确立,而这种“法律”的重要特征就在于权力之间相互分立(separationofpowers)。

(12)、“霍布斯断言,上帝因其力量而非善好而被服从。这向他的同时代人表明,他正在召唤一种至少同笛卡尔一样极端的唯意志论。而对他们而言,霍布斯将判定何为对错的权力归于尘世主权者,是该理论最可怕的后果之一。鉴于普芬道夫和洛克也同样发展出了唯意志论的道德观点,很容易看出道德理论的这一变种在17世纪是多么的重要。”

(13)、我们活着只为的是去发现美。其他一切都是等待的种种形式。

(14)、    克莱蒙五世是法王腓力四世的傀儡,俩人导演了”黑色星期五”,剿杀了圣殿骑士团。教权被王权完全压制,他不敢去罗马就任教皇,于是成为了到阿维尼翁的第一个教皇。教皇做得并不怎么开心,但却开创了罗讷河谷南部的辉煌的葡萄酒篇章。

(15)、教育大众也就是启蒙,由此可见,孟德斯鸠似乎也是启蒙哲人之但这个表面的判断即刻会遭到质疑:启蒙为何要用含糊的语言?深刻的思想为何不能用简单和直白的方式说出?直接告诉大众真相、揭示专制政体下生活的凄惨、描述自由生活的美好,不是启蒙哲人的惯常手法么?达朗贝尔接着说,孟德斯鸠之所以要使用含糊的言辞,是因为害怕带来伤害(不仅害人,而且害己)。因此,之所以采取含糊的言辞来表达,是“故意为之”。一句话,含糊其辞并非孟德斯鸠写作方式的缺陷,而是体现了他的审慎,是一种“善意的人为加工”。对此曲折回环的笔法,心明眼亮的人当然不会奇怪,他们很快就把握到了要点,而凡事只看表面的人就很容易受到伤害,他们不关心真实的意图是什么,看到自由、民主的字眼就会心奋莫名……

(16)、成为卓越的代名词并不是因为他有多么聪明,而在于他有多么勤劳。

(17)、根据孟德斯鸠的观察,在当时的西方兴起了一种新的政体,即英格兰的政体。它在表面上是君主制,实际上则是共和制。这种政体具有自由的特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英格兰人可以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自由政体培育出了一个商业社会,创造了宪政体制,最终造就了一个自由的商业共和国。孟德斯鸠认为这种政体才应当是现代主义国家的发展趋势。

(18)、熟悉施特劳斯学派的读者立刻就能发现,这段话近乎是对“隐微写作”(esoteric writing)原则的完美复现。如果达朗贝尔对这部书下的这个判断无误的话,那就说明,即便我们在阅读《论法的精神》时应该首先争取理解书中文字最直白的意思,但也要适时地关注那些可能存在的不那么直白的意思。

(19)、三种监督者:上帝—哲学家—立法者(législateurs)

(20)、固然我有某些優點,而我自己最重視的優點,卻是我的謙虛。

(1)、政治是一把磨钝了的挫刀,他挫着挫着,慢慢地达到它的目的。

(2)、今天我们刊出两部讲稿的译者黄涛博士所撰写的“孟德斯鸠的笔法”一文,这是他在阅读孟德斯鸠文献的过程中的一点所得,原稿发表于《思想战线》杂志。文章认为,《论法的精神》不仅是政治法律思想史上的经典,也是一部文学杰作,其行文结构具有诗歌般的魅力,并且使用了大量文学技巧,正是大量文学手法的运用造成了阅读者把握《论法的精神》之意图的困难。然而,这些文学笔法的运用绝非随意为之,而体现出了一种独特的写作方式。想要真正懂得孟德斯鸠的意图,必须首先懂得《论法的精神》的笔法同古典政治哲学之间的内在关联,懂得“显白写作”和“隐微教诲”,这是阅读《论法的精神》之先必须认真对待的重大问题。

(3)、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

(4)、文章原刊于《清华法学》2016年第6期;限于篇幅原因,略去注释,如有需要,请后来联系小编。

(5)、你如果出色地完成了某件事,那你应该再做一些其他的精彩事儿。不要在前一件事上徘徊太久,想想接下来该做什么。

(6)、六点,在现代汉语表达方式中是省略号……,她象征着无限和绝对; 

(7)、梦想吧,就像明天不会再到来一样。在没有悔恨、没有重来的生命里,用梦想作为我们抵抗世俗、挑战平庸、实现“大我”的支点,按自己所“梦”去活,按自己所“想”去做,改变自己,改变他人,改变世界!

(8)、   全球的葡萄酒爱好者越来越青睐于寒冷气候的葡萄酒,而澳大利亚西南角的弗兰克兰河产区已获得包含詹姆斯哈利戴,罗伯特帕克以及詹姆斯奥利弗多位国际知名葡萄酒大师的关注。

(9)、成就一番伟业的唯一途径就是热爱自己的事业。如果你还没能找到让自己热爱的事业,继续寻找,不要放弃。跟随自己的心,总有一天你会找到的。

(10)、不要为别人而活,也不要为今天的自己而活,把今天的工作做好了,明天自然属于你,薪水自然比别人高。

(11)、   江湖地位:谈不上光明磊落,却是响当当的人物。

(12)、客服热线:4000571519网址:www.ferngrove.cn

(13)、第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乱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14)、紧接着,孟德斯鸠又说,他自己会因为出生在如今的这个政体而感激苍天。这句话也可以从好几个层面做解读。其在全书的开头这么写,当然是有给自己打掩护的意思的。其和前面柏拉图那句话最具可比性的地方在于,苏格拉底是柏拉图政治哲学反思的源头,而法国旧制度的政体也是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这本书中的政治哲学反思的源头。其如前面已提到的那样,刺激柏拉图写作的是苏格拉底之死。那么,刺激孟德斯鸠写作的又是什么呢?如果法国旧制度的政体已经完美了,孟德斯鸠又为什么需要写这好几百页书呢?由此看来,当孟德斯鸠说他对生于如今这个政体而感激苍天的时候,他的意思真的是表面看上去的含义(即很满意这个政体)吗?显然不是。

(15)、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16)、将迫害与写作技艺关联起来,会使人首先得出如下结论,即迫害使言说者不得不注意言说方式的问题,写作者也不得不使用曲笔,以防止遭受迫害。孟德斯鸠的时代不得不面对政治迫害问题,但好在他本人有处世智慧,一度得以避免。为了防止迫害,《波斯人信札》和《罗马盛衰原因论》都在荷兰出版,此外,在出版《罗马盛衰原因论》时,还特意将书稿送给对自己有利的书报检查官审阅,以利评审通过。《论法的精神》的出版可以说是费尽心思,几经周折,最后才得以在日内瓦找到出版商。但即便如此,在法国也未必能买到这本书,因为在1747年,任何在日内瓦印制的作品都是可疑的。

(17)、但孟德斯鸠的审慎之处在于,他并不认为其他国家要马上追随英格兰的足迹。在他看来,英格兰式的极端自由并不一定立刻适合所有民族。每个国家都应当在它的传统基础之上,通过渐进式的制度革新以达到更大的自由。

(18)、孟德斯鸠出生于法国波尔多附近的一个贵族世家。祖父是波尔多议会的议长,父亲曾担任军职。孟德斯鸠早年丧母。19岁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并担任律师。1715年他和一位有钱的军官女儿茵·德·拉特丽格结婚。次年他继承伯父职位担任波尔多议会议长(即波尔多法院院长)。

(19)、出生于苏格兰的葡萄酒栽培学家,詹姆士被后人称为”澳洲葡萄酒之父”。

(20)、   说到狂犬病疫苗,那只不过是巴斯德巨大贡献中的冰山一角。

(1)、人生的光荣,不在永远不失败,而在于能够屡扑屡起。——拿破仑

(2)、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孟德斯鸠尽可能地主张“法精神”的多样性,体现着某种意义的法律多元主义,即使是令人讨厌的专制政体,他都尽可能客观地描述其存在的合理性,甚至认为立法者要尊重与政体原则相适应的一般精神,不能改变专制国家的习俗与风尚,否则就会颠覆一般精神,引发革命。(87)但从情感上而言,他比较钟情于君主政体,(88)因为他所挚爱的祖国法兰西就是君主政体,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对法兰西民族竭尽赞美之词。并且,他从日耳曼民族的历史中寻找欧洲君主政体的源头,而且花很大的篇幅去论证法兰克人的封建法理论与君主政体的相互关系(第31章),而这些内容被不少人认为与全书的主旨“法精神”相脱节。但如果将孟德斯鸠对法兰西民族及其“法精神”的挚爱作为因素进行考虑的话,这其实并不奇怪。然而,孟德斯鸠考察了雅典、罗马等古代共和政体的腐化,也论述了凯撒、亚历山大这些古代伟大君主的腐化,甚至比较了早期中国和晚期中国专制主义的程度,字里行间却都写满了法兰西情结。后世马克斯·韦伯论述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无论是中国的儒教与道教,还是古犹太教、印度教和佛教,都是为他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做注脚。(89)孟德斯鸠也一样,虽然他论述了古往今来东西方各类政体、法律及其“一般精神”,但“法兰西”始终是他最关心的民族。然而,他也看到自路易十四时代以来,法兰西的君主政体正在蜕变为专制政体,路易十四在孟氏笔下也是批评对象,他集权揽权,忠言逆耳、妒贤嫉能、用人不察,等等,(90)而这正是滑向专制的预兆。君主政体腐化为专制政体,孟德斯鸠在全书中列举了很多例证,法兰西能够避免这一进程吗?他在书中提出了隐忧,国王一意孤行,官员却无能阻止“君主的美德日渐沦丧,那么,世界上那个最完美的君主国(法兰西)将会变成什么样呢?(91)因此,他用迂回的方式着力刻画了以自由作为最大特征的英格兰君主政体,并详细论述这一政体与这个民族“一般精神”的关系,并从中寻找出其典型运作方式,如何依循“单独一人依据基本法律治国”,并由“中间、从属和依附的权力建构而成”,(92)如何实现自由,如何不同于专制政体的恣意而治,如何实现混合宪制,甚至不惜将英格兰宪制理想化。如果用他的法兰西情结进行解释,那么一切都非常合理了。

(3)、值得玩味的是,尽管福莱西尔提醒我们,想要读懂《论法的精神》,重要的不是关注层出不穷的史实,而要重视表述观点和编排史实的方法,并且他也提醒我们,要注意孟德斯鸠的体系是隐藏的。但他并未揭示《论法的精神》的笔法与其想要传达的内在思想之间的关联,因而他就将笔法与内容区分开来,将作为文学家的孟德斯鸠和作为政治思想家的孟德斯鸠区分开来。然而,孟德斯鸠的同时代人、颇有影响的启蒙哲人达朗贝尔却提醒我们:《论法的精神》的笔法同它要传达的思想内容之间有深刻的内在关联。这是怎么一回事情呢?

(4)、不要小看ipod上的一颗按钮,它和别人不一样的是我们做了21个方案、84000次测试、57次改进,用户的满意源于不必要的坚持。

(5)、然而,墙里开花墙外香,在北美(甚至也包括在英伦和德意志),孟德斯鸠却有更大的影响。在某种意义上,他的理论启发了麦迪逊、杰伊和汉密尔顿等联邦派去构建结构合理的美国联邦制度,美国宪法将分权原则作为新政体的基础,建立了现代世界混合政体的一个典范,1876年在美国独立战争100周年之际,法国政府赠送美国政府的礼物就是“自由女神像”。甚至有人认为,杰斐逊和汉密尔顿之间的争论,只不过是强调分权的孟德斯鸠和强调混合政体的孟德斯鸠之间的争论而已。(122)无论如何,来自旧欧洲的新美国人,因为这块土地的气候、地理等因素构成的“一般精神”建构起以自由精神为支柱的美国宪制与法律,这难道不正是孟德斯鸠“法”与“法精神”理论最好的印证吗?

(6)、人不能象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

(7)、    芬格富大师级经验丰富的酿酒师团队,在首席酿酒师的率领下,为能让全球葡萄酒爱好者品尝到优质的澳洲葡萄酒而不懈努力!

(8)、那些年我们一边喝酒一边笑着畅谈理想,直到有天醒来后我们互相拉黑了对方你看多可惜,我们每个人从陌生开始,然后又再度陌生。有时候会想,相遇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事,也就注定了和其他美好事物一样,永远也没法长久。运气都用来相遇,陪伴就成了奢侈。后来你开始改变,变得不再对所有人好,变得不再祈求任何一个温暖怀抱。遇见不高兴的事学会了笑笑就好,不再一味付出些什么,也不再强求什么。你说这不是冷漠,只是水凉了还可以喝,心凉了就只剩沉默。如果确定了是没有办法长久拥有的东西,就应该敬而远之,最好看都不要看到。因为看到了,就忘不掉了,即使用尽了一切办法得到,最终也还是要失去。失去是这个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为什么选择疏远?因为彼此之间再也没有了一拍即合的那种深切体会。我们觉得不快乐,往往不是因为对自己不好,而是在不相干的人和事身上,过多消耗了自己的精力。相遇从来都是值得庆幸的事啊,好好相聚,好好告别。眼泪和撕扯都是辜负。以前日子过得慢,每天都有大把时间用来思考,开心的时候不多,好像每天都是烦恼。后来生活忙碌起来,来不及去钻牛角尖,得过且过倒也不坏。后来慢慢明白,人之所以厌倦生活,只是因为我们太懒惰。在一段友情里,最好的状态是什么?就是很多很多年以后吧,两个人不常见面,不浪费时间寒暄,也没什么时间陪伴,我有事你就来,没事好像大家都不存在。彼此都明白友情越浓烈越易逝,时间宝贵,不如好好陪伴家人。

(9)、我愿意把我所有的科技去换取和苏格拉底相处的一个下午。

(10)、喜爱读书,就等于把生活中寂寞无聊的时光换成巨大享受的时刻。

(11)、揭秘新中国第一大案:夫妻连杀48人,得573元!

(12)、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孟德斯鸠    

(13)、孟德斯鸠认为,“君主政体倘若不向政治自由靠近,就将蜕化为专制政体”。(99)这句话既是对君主政体腐化的警告,也是对君主政体与政治自由的一种基本定位。英格兰宪制以政治自由作为目标,为其他民族远离专制,建构宽和政体树立了榜样。虽然在孟德斯鸠笔下,自由并非君主政体的专利,共和政体也可以以自由作为目标,甚至英格兰本身“实际是共和政体”。(100)既然自由与专制价值对立,对于遏制专制有益处的存在,他都给予高度评价,因为这有利于自由。一种中间机构,可以用以平衡君权,就是有益的存在,无论是贵族、教会神职人员、城市或封建领主等特权,都可能是对自由的促进,一旦这些特权被废除,就可能滑向专制。在此,孟德斯鸠对法兰西持续打击封建领主的司法权和教会权限而建立绝对主义国家提出了直接的批评。(101)

(14)、孟德斯鸠之所以被后世认为是社会学家,是因为他的论证建立在事实审视之上,这与孔德、马克思这样以改变现有社会以创造一个更为“进步”的社会为目标的社会学家,有非常大的差异。高级社会和低级社会的分类,是因为它们在历史上都存在过,而非它们之间的转化具有马克思或孔德意义上的“历史必然性”。当然,从孟德斯鸠的论述中也能为社会的变迁提供深刻的原因,每一个社会的变迁都经历了“一般精神”的变迁,而这是通过构成“一般精神”的一系列因素发生改变的结果;但因为每一个民族都有其相对“作用较强”的因素,因此这种变迁的过程中也有一定的“基调”可循。(85)但因为人会因为无知而犯错,对一般精神的认知也会有偏差,因此,考察并深入了解一个民族的一般精神非常重要,而且这是改善现实法制与宪制的唯一途径。通过比较不同民族的法与各种环境因素之间的关系,可以探寻“法”与“法精神”的内在关联,对“一般精神”的深入认知,改善法制与宪制有参考借鉴作用。

(15)、謙虛的人,快來,讓我擁抱你們!你們使生活溫和動人……你們想不使任何人感到慚愧。

(16)、但孟德斯鸠断然否定。他认为大清根本不具有美德和荣宠,只有“一以贯之的暴政”和“被视为天经地义的人性摧残”,传教士们是为表面秩序所蒙蔽,实际上,大清完全是以恐惧为原则的专制国家。

(17)、   上榜理由:澳洲葡萄酒之父,将南半球的大洋洲纳入了世界葡萄酒的舞台。

(18)、我们认为看电视的时候,人的大脑基本停止工作,打开电脑的时候,大脑才开始运转。

(19)、因为,人民掌握立法权,意味着人民服从法律的时候是在服从自己的意志,而不是服从别人的意志,而这正是自由的本意。